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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港DHL对锂电池要求提供详细信息的通知
致各代理: 

接香港DHL通知,自2009年1月起,所有出口快件中含有锂电池(包括安装在产品内的锂电池)的,需根据国际民航组织《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》2009-2010年修订版本要求操作,否则不能出口并需退回。
对所有锂电池,需提供含以下资料的电池信及另要求在货物箱外粘贴上锂电池标签: 
1、明确申报内为何种锂电池,如:锂金属电池、锂离子电池等并附上危险物品编码;
2、明显标识“小心操作,如包装破损存在易燃危险”(Handle with care. Flammability hazard exists if the package is damaged)的警告字样。
3、需注明包装破损的应急措施、检查及重新包装的指示
4、注明能提供更多信息的联系人的电话号码
5、指出已遵守的包装指引如PI965的第一部分等
6、保证货内无回收或已损坏的电池


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,因此而造成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 
感谢各代理公司的支持!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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